新增区域和道路交通噪声夜间监测 319个城市的平均等效声级仅有46分贝

时间:2019-05-30 15:59:53       来源:南方都市报

从生态环境部5月29日发布的《2018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简称《公报》)中,南都记者获悉,2018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9.3%,而全国地表水水质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比例也超过70%.

生态环境部官员介绍称,此次发布的《公报》除了增加大气排名重点城市数量、调整空气质量区域评价范围外,还新增了区域和道路交通噪声夜间监测等内容。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超五成

南都记者获悉,此次发布的《公报》年度报告,涵盖2018年大气环境、淡水环境、海洋环境等九个方面内容。

据悉,2018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达到79.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0.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北京优良天数比例为62.2%,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1%,同比上升2.5%;而汾渭平原1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4.3%,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介绍,2018年,全国1940个国控地表水水质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1.0%,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6.7%,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

另据介绍,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和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的1613个水质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4.3%,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6.9%,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

《公报》新增夜间区域和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每五年开展1次

据柏仇勇介绍,此次《公报》发布的内容新增了区域和道路交通声环境的夜间监测内容。

《公报》显示,2018年开展夜间区域声环境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共有319个,平均等效声级为46.0分贝。其中,4个城市夜间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一级,占1.3%;121个城市为二级,占37.9%;172个城市为三级,占53.9%;17个城市为四级,占5.3%;5个城市为五级,占1.6%.

此外,在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方面,2018年共有32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夜间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58.1分贝。其中,151个城市夜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一级,56个城市为二级,37个城市为三级,44个城市为四级,33个城市为五级。

南都记者了解到,夜间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小于或等于40.0分贝为好(一级),40.1~45.0分贝为较好(二级),45.1~50.0分贝为一般(三级),50.1~55.0分贝为较差(四级),大于55.0分贝为差(五级);而夜间道路交通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小于或等于58.0分贝为好(一级),58.1~60.0分贝为较好(二级),60.1~62.0分贝为一般(三级),62.1~64.0分贝为较差(四级),大于64.0分贝为差(五级)。

《公报》显示,昼间区域和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每年开展1次,夜间区域和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均每五年开展1次,在每个五年规划的第三年进行监测。

记者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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