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已实施接近一周,近日,龙湾区市场监管局针对外卖商家“阳光厨房”的安装、“外卖封签”的正确使用情况,组织专门的执法队伍对前期发现问题的外卖商家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
3月4日,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外卖商家整改情况的检查中发现,永兴街道永民路一外卖早餐店在3月1日经该局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天后仍未安装阳光厨房,未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对配送的食品也未贴外卖封签,执法人员依据《条例》有关规定对其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处罚200元。据悉,这是新规实施以来查处的全市首起外卖餐饮违法案件。
自年初以来,该局就已加大对“阳光厨房”“外卖封签”等政策解读的宣传力度,发放《致全区网络餐饮经营者的一封信》,督导外卖商家积极完成整改,全面铺开“阳光厨房”安装和“外卖封签”使用。《条例》实施以来,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推动专项执法行动,对尚未安装“阳光厨房”和未使用“外卖封签”的外卖商家责令限期改正,共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36份。
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提醒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自觉主动安装“阳光厨房”,规范使用“外卖封签”。消费者、外卖餐饮配送人员发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或封签损坏的,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也有权拒绝签收,若发现相关问题,可拨打“12315”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原标题:全市首例餐饮未贴外卖封签被罚
记者:胡超然通讯员吴家鸿姜诗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