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阳县检察院办结赖某某妨害安全驾驶罪一案,这也是平阳地区首例妨害安全驾驶案。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平阳县检察院并未就案办案,而是充分关注赖某某“不愿配合疫情防控”这一犯罪起因,从快从严打击,三天内办结该案。
本案中,赖某某饮酒后在平阳县鳌江镇乘坐公交车,因不愿配合戴好口罩、查验防疫码等防疫要求,与公交车驾驶员发生口角。车快要到站时,赖某某不顾车上20多名乘客的安全,走到驾驶室旁对驾驶员进行谩骂,并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导致该公交车偏离方向。驾驶员紧急刹停,随即报警。
该案被移送平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检察官的讯问,赖某某悔不当初,并自愿认罪认罚。平阳县检察院依法从快提起公诉,平阳县法院以妨害安全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赖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检察官提醒,共同防疫,需要每个人支持配合。目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和局部集聚性爆发的态势,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复杂,疫情防控切不可松懈,要积极配合“测温、亮温州防疫码、戴口罩”,落实好公共场所的防控要求,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原标题:公交车上拒不执行防疫规定,抢夺方向盘?判刑!
通讯员华萱
记者吴祖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