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远忘不掉我那句‘你不去、我去’,这不是逼着女儿跟我一起去打人么。”近日,面对回访家庭教育指导情况的乐清市检察院检察官,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娴(化名)的母亲愧疚地说着,“谢谢检察官的指导,让我有机会重新爱护女儿。”不久前,这位母亲收到该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因为她正是其女儿小娴涉嫌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2022年年初,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娴与母亲一同殴打他人而共同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小娴曾劝阻母亲不要打人,但母亲反而要求小娴帮她。因担心瘦小的母亲吃亏,小娴最终也参与扭打,并导致对方肋骨骨折,达到轻伤二级。
“检察官,我认为我的父母也应该受到教育!”小娴向检察官哭诉,“他们让我的人生彻底乱了。”案发前,小娴也是个温柔大气的高中生,认真学习,乐观向上,现在却因本案变得悲观而内向,自暴自弃。检察官对小娴耐心地释法说理,表明其虽构成犯罪,但仍有悔改的机会,并委托第三方社工组织对小娴进行观护帮教和心理疏导,使其正确认识错误,接受教育矫正。
检察官认为,小娴父母的错误行为是其犯罪的主要原因,需要接受教育的,不仅是小娴,更是其法律意识淡薄的父母。
“小娴这次犯罪的直接原因就在你们身上。”“知道你们的行为对她的成长有多大影响吗?”“你们作为父母的责任体现在哪里?”2022年1月25日,检察官制发乐清市检察院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小娴的父母进行训诫并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帮扶教育中,让小娴反省改正自己行为的同时,要求其父母也要反省自身行为做出改正,以期能给小娴一个健康的生活成长环境。
为掌握家庭教育指导效果,检察官在发出指导令一个月后,对小娴的母亲进行回访,并收到她一份手写的《悔改书》。“以前的我只想着自己的痛苦,没有关心孩子,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现在经过家庭教育指导,我深刻醒悟,我要作出改变,学着去做一个好妈妈。”小娴母亲表示经过她的努力和帮教工作,小娴已走出阴霾,恢复学习热情,成绩也进步了。
因小娴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且该案正处于观护帮教期,待帮教期满后,乐清市检察院将根据案件情况及帮教效果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乐清市检察院以新法实施为契机,探索检察机关训诫和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对8名监护不当或监护缺失的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明确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时长、方式方法,督促家长依法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原标题:让孩子重获母爱 用检察力量复位家庭教育
通讯员郑佩娜管佳茜
记者吴祖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