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紧急寻找与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同时空轨迹交集人员的通告
龙港市公共卫生中心接到通报: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报告的4月4日新冠肺炎阳性病例中,有3名密切接触者在龙港有活动轨迹。截至目前,密切接触者周某、陈某、谢某已在龙港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隔离,首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现将3名密切接触者在龙港部分活动轨迹详情通告如下:
◆3月31日
17时30分,周某、陈某、谢某开车从灵溪出发,18时20分至19时20分,在黄太牛牛杂店(龙港财富广场店)就餐;19时20分至19时40分,在财富广场浙果一号水果店买水果;
◆4月1日
17时30分,周某、陈某、谢某开车从灵溪出发,18时20分至19时,在阿共饭店(龙港大道店)就餐;
◆4月2日
16时20分,周某、谢某开车从灵溪出发,17时30分至18时20分,周某、谢某在龙港大润发超市购物;18时20分至19时,周某在龙港老车站(人民路)公交站坐1路公交车,后在池浦路站下车。
考虑到与密切接触人员接触仍有潜在感染的风险,请在上述同一时间内,与以上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控措施。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流调和管理工作,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
特此通告。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