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市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去年,温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8.9%,比2020年提高1.9个百分点,列全省第三。
记者从会上获悉,2021年,温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8.9%,比2020年提高1.9个百分点,列全省第三;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达省定考核高线要求;臭氧浓度126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10%,降幅全省第一;全域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国家二级标准,全年未出现中度、重度污染天气。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64.1%,排全省第一。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优等,列全省第四;县(市、区)中鹿城、龙湾和洞头为良,其余均为优。全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由2020年的82分提高到84.7分。
今年,我市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治理,多措并举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做好亚运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力争PM2.5浓度基本保持稳定,并有效遏制臭氧污染,持续深化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提升全域水质等。
原标题:去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9%
记者:曾云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