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有哪些?五一劳动节即将到来,鹿城政协法律服务团秘书长、鹿城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团长陈文俊律师解答了以上问题。
陈文俊介绍,《浙江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从2021年12月1日开始施行。在劳动用工方面,第9条规定:新业态劳动者“外卖小哥”不是平台企业组织劳动的,而是采取外包、承揽、加盟等其他合作用工方式劳动的,劳动保障权益受损,平台企业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劳动报酬方面,第15条规定:新业态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的劳动报酬应高于平常工作时间的报酬标准。
在公共服务方面,第31条规定:设置临时休闲场所,解决停车、充电、饮水、如厕等难题,为新业态劳动者提供生活工作便利。
在权益维护方面第34条、36条规定:各级工会积极吸纳新业态劳动者加入工会组织,并提供调解和法律援助;各级法院和劳动仲裁院要及时处理新业态的劳动者保障权益案件,积极调解劳动保障权益纠纷,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原标题:新业态劳动者权益有法可依外卖员、快递小哥等看好了
记者吴祖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