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鹿城区松台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饶大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娱乐活动问题。2017年下半年至2021年初,先后任松台街道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的饶大辉,多次接受辖区内原村干部潘某某组织的宴请,以及在市区某某KTV等场所的娱乐活动。上述宴请和娱乐活动相关费用均由潘某某支付。饶大辉还存在其他违纪情节。2022年1月,饶大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鹿城区南郊街道事业综合工作中心主任杨康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上半年,时任南郊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所长的杨康华在市区某酒店接受辖区内两家企业负责人陈某某、郑某某的宴请。餐费约人民币3000元,由陈某某等人支付。2019年下半年,杨康华在市区某大酒店接受辖区内企业股东黎某某的宴请。餐费约人民币2000元,由黎某某支付。2022年1月,杨康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鹿城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工程二科副科长游加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12月18日和2021年2月6日,承接温瑞塘河河道保洁业务的企业负责人卢某某,为与鹿城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工作人员搞好关系,先后两次宴请鹿城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游加强等人,相关餐费均由卢某某支付。2021年11月,游加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均发生在十九大之后,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缺乏敬畏,再次反映出“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整治“四风”必须持续发力、坚守到底。全区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责意识,深刻认识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的内在关联性,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规守纪,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以节点为“考点”,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紧盯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加大暗查暗访、通报曝光力度,形成警示震慑,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