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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一起非法使用童工的案件,将对该市经开区一公司处以37500元重罚。公司老板懊悔不已,“他妈妈在我们这里上班,碍于情面就没再查他身份信息,没想到他年龄还这么小,怪我们太大意了!”
据调查,小王父母在乐清打工多年。2021年8月,一直在老家安徽阜阳上学的小王,不愿继续求学来到乐清。母亲刘某见身高近一米七的儿子整日无所事事,就介绍他到自己工作的公司上班,谎称再过几天就满16周岁。
因为熟人介绍,公司人事部门就相信了,直接予以录用。在公司小王从事简单的金属贴片工作,每月底薪3500元。工作到去年年底,小王返回老家,今年3月22日回来又继续上班,直至今年6月被人发现。小王所在的公司也因非法使用童工被投诉至乐清市人社局。乐清市人社局经核查发现,小王于2007年3月出生,参加工作时年龄未满16周岁,属于童工。随后将相关证据移送至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理。
收到移送函后,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随即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办,调查后发现违法使用童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相关规定,该公司将受到罚款37500元的行政处罚。与此同时,执法人员对刘某进行了一番思想教育。刘某表示,下半年送小王继续上学。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人员表示,非法使用童工是用工高压线,就此提醒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务必要仔细核查员工身份信息。此外,父母也应履行好监护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正当权益。
原标题:招聘时未查看员工身份证乐清一公司被罚37500元
记者赵小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