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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奉劝大家,自觉履行法院判决。欠钱总是要还的,不要心怀侥幸。”8月12日上午,龙港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案件。被告人韩某当庭认罪悔罪,并自愿担任“义务宣传员”,透过镜头现身说法。
2021年,韩某在法院依法判决后,将名下房产以70万元价格转让给其儿子,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但实际未发生交易。因企图转移财产,逃避法院执行,韩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该案从立案到审理完毕,仅用了3天。”龙港法院院长董忠波介绍,为打造一流法制化营商环境,做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龙港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创新建立了案件“快办”机制。按照规定,“拒执”犯罪案件侦办、审查起诉、一审审判期限原则上各不超过7日。同时,对涉拒不腾空房屋、责令交付财物等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拒执”案件,可以适用快速办理模式,即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各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为激励被告人,最大限度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龙港法院还创新建立了“义务宣传员”制度。被告人担任“义务宣传员”参与普法宣传活动的,将作为认罪悔罪的重要表现之一和是否适用缓刑的重要考量因素。
设市以来,龙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用龙港建设,构建社会诚信体系。2020年至今,龙港法院累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侦查24件26人,受理自诉案件3件6人,追究刑事责任11件11人,促成12起案件执行完毕或达成和解,执行到位金额合计132万元。反映裁判文书履行情况的实际执行率、自动履行率两项核心指标,2022年上半年分别为73.21%和55.56%,均位于全省前列。
原标题:从立案到宣判仅3天龙港快速打击拒执“老赖”
记者:甘凌峰共享联盟龙港站龚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