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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说,“一技在手,吃穿不愁”,而年近50岁的薛某某掌握的一门“手艺”,却让他第三次进牢房了。近日,由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薛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经法院判决,薛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21年4月,在乐清开烟酒店的刘老板在自家店里招待了一名中年男子,男子称要购买中华香烟用来送礼。刘老板正要给男子拿烟,那人说道:“老板,如果我送不出,我就只能拿来退货了。”送礼被拒收也是常见的事,刘老板答应了这个要求。结果没过多久,该男子就返回店里,“老板,这香烟只送出去一条,还有九条你给我退了吧。”刘老板惋惜之余只得按照事先约定给予退货退款。
可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半小时后,同行滕老板打来电话询问,是否遇到有人买烟又退货的事情。原来,他遭遇了类似的事情,有人买了十条中华香烟退了八条。滕老板拆开后发现里面的香烟被换了。挂断电话的刘老板赶紧检查起那些退货香烟,凭着多年从业经验,刘老板判断确实也是假烟。两位老板很快一起报了警。随后,嫌疑人薛某某、王某、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侦查,薛某某、张某某、王某三人分别在刘老板和滕老板的店里购买二十条香烟谎称送人,后换成假烟分别退货给刘老板9条,退货给滕老板8条。经检测,涉案香烟为假烟,经价格认定,被掉包的17条中华香烟价格为7000余元。
2022年3月24日,薛某某、张某某、王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移送至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经过仔细审查发现,薛某某原来已是“三进宫”了,他掌握着一项“技艺”就是能够将真烟和假烟掉换包装,而一般人不仔细观察难以发现破绽。刚刚刑满释放没多久的薛某某因手头缺钱,又想起了自己的“老本行”,就纠集了张某某、王某一起到乐清实施假烟掉包诈骗,张某某、王某负责开车,前往烟酒店买烟和退货,由薛某某掉包香烟。
“真后悔跟着老薛去干这个事情,我认识到错误了……”到案后,张某某、王某、薛某某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刘老板、滕老板的损失,并获被害人谅解。
由于薛某某系累犯,2022年7月15日,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薛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鉴于张某某、王某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具有坦白、初犯、退赔、被害人谅解等量刑情节,乐清市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王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原标题:假烟换真烟换来真手铐男子玩“调包计”进班房
记者:岳思轩吴祖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