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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观察: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 市级财政预计新增支出2000万元

时间:2022-08-20 09:56:40       来源:温州日报


(资料图片)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的决定》日前已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记者昨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自8月1日起遵照省级文件规定施行。市级财政预计将增加基金支出2000万元,确保市区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按照最新的《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90%。调整后,失业保险金具体标准如下:市本级、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经开区、洞头区为2052元/月;乐清市、瑞安市为1863元/月;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为1656元/月。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方面,按照原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失业后可以领2个月失业金;缴费1年以上,每满8个月可以领取1个月失业金。修改后的规定为:缴费1年以上不满5年的,每满6个月,即可以领取1个月失业金,缴费5年以上的部分,每满8个月领取1个月失业金。

举个例子,小张在鹿城区某公司工作,2022年8月1日从单位离职,其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为7年。根据旧《条例》核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11个月,而根据新《条例》可核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13个月。如未出现停发失业保险金的情形,小张实际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为2052元/月*13=26676元,较旧《条例》多领6612元。

另据了解,修改后的申领流程进一步简化。为了方便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秉承“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理念,此次修改删去了条例中关于按月到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按月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等内容,增加了失业人员可以通过网上办理申领手续等内容,提高办理效率。

原标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 市级财政预计新增支出2000万元

记者柯哲人

关键词: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条例 可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