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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15日起,《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简称“新国标”)正式实施。“新国标”中的月饼“瘦身令”,对月饼的包装层数、包装成本、混装要求进行了修改和调整,以此拒绝“天价”月饼,让中秋月饼“轻装上阵”。日前,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月饼过度包装、“天价”月饼专项检查,对全市大型商超、食品生产企业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防止问题月饼上架销售。
8月31日,瑞安市市场监管局陶山所执法人员在开展节前月饼市场专项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一食品经营单位售价178元的“荷香捌月10个装”月饼,共8盒涉嫌过度包装。经现场调查,该月饼包装空隙率为70.5%,远超过包装空隙率限量固定为≤30%的要求,执法人员当即要求经营户对其销售月饼包装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予以责令改正。9月6日,该所执法人员开展回头看行动时,发现该经营户“知错不改”。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该月饼每盒售价178元,礼盒的包装成本为31元,包装成本占销售价17.5%,涉嫌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关于月饼“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所有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和包装空隙率的规定要求,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原标题:售价178元,包装成本31元!
瑞安查处一例月饼过度包装违法案件
记者:胡超然通讯员王超吴晓娜